重点行业企业将设安全总监

25.12.2015  10:14

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我市目前正着手对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安全总监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

 

根据部署,凡从业人员有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指定一名安全总监,直接对企业负责人负责,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安全生产。对人数偏少、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2016年3月底前,市安委会将在各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按照一定比例筛选出一定数量的企业开展先行试点,实行安全总监制度。2016年6月底前,我市将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