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

03.02.2017  18:09

  各有关市、县档案局(馆):
  为总结2016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预算执行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1、请填报《2016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2016年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月7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电子表格可在江苏档案信息网(www.dajs.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2、请将2016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工作开展的具体做法、绩效目标完成及经费使用等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含纸质及电子版)于2月15日前报送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联 系 人:邹华
  联系电话:025—83591830
  附件:1、2016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预算执行
  情况统计表
  2、2016年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预算执行
  情况统计表

        附件1、2_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