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审议通过:出台重大行政决策须走5个法定程序

13.01.2015  20:49

龙虎网讯 记者昨天获悉,省政府近日审议通过《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规范,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须走5个法定程序。

规定》明确,政府作出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5个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和向上一级政府报备。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追责处理程序,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昨天,我省还端出了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省法制办有关人士透露,在民生改善方面,2015年立法项目包括:《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江苏省机动车停车场条例》、《江苏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等。

我省还将在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比如《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此外,江苏还将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江苏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出台《江苏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江苏省价格条例》等。(记者 周爱明)

》》》》同城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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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