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局采取措施落实省局打击地条钢工作部署

22.12.2016  01:10


  省局有关钢铁去产能和打击地条钢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后,徐州市工商局迅即行动,重点抓好四项职能,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注册登记部门对已登记企业使用“炼钢、炼铁、轧钢、钢铁生产、钢铁冶炼”等字样的,检查企业档案。对照有关钢铁行业产业政策的要求,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政策予以登记注册的情况。
  二是企业监管部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70号〕的工作要求,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并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钢铁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是公平交易执法部门加强对涉及钢材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凡举报涉钢材的案件进行及时处置。
  四是消保部门加强流通领域钢材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协作,做到“谁的任务谁认领,谁的职责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