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玩"失联" 泰州医药高新检方公诉获刑
两年前,市医药高新区居民陈某醉驾被查获,警方多次传唤他,他都莫名其妙“失联”。今年1月,陈某被抓获。5日,陈某因醉酒驾车被判处拘役4个月,他将在看守所度过新年。
2013年的一天,陈某被朋友喊去喝酒,一直喝到深夜。离开朋友家后,他准备去洗澡,不顾他人劝阻,开着自己的轿车往附近浴室赶去。
不料,刚上路不到两分钟,陈某酒劲上涌,无法把握方向盘,一头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车辆损毁,幸亏自己无大碍。
路人发现后报警。交警赶到现场,闻到车里一股酒味,陈某已趴在方向盘上快要睡着了。随后,陈某被带到医院抽血检验。结果显示,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39.08mg/100ml。
不久,陈某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20天后,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陈某立案。民警拨打陈某的手机,但无法接通。上门传唤多次,他也一直不在家,仿佛“失踪”了。
当年11月,陈某突然出现了,供述了自己醉酒驾驶的犯罪事实。之后,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并进行审查,准备找陈某核实案情时,发现他又“失联”了,到处都找不着。无奈之下,只好建议警方撤回案件。
“我们多次通过寻找、传唤的途径,想通知陈某归案,但都没有他的消息。”市医药高新区警方一位办案人员说,2014年底,他们决定对陈某进行网上追逃。
2015年1月20日,警方获悉陈某躲藏在海陵区的一个旅馆里,随即赶到现场,将陈某抓获。陈某交代说,他害怕承担责任,因此多次躲了起来。在逃期间,他到工地上打过工,还多次离开本市,去外省市打工。
市医药高新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说,陈某被取保候审后,几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泰州到外地打工,多次传讯不到案,予以逮捕。昨天,经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判决:陈某因在2013年5月2日醉酒驾车,当庭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这意味着他将无法陪着家里的老人和年幼的女儿过年,而是在看守所里度过春节。
小贴士:醉驾逾期不接受处理 后果更严重
醉驾行驶,被交警查获,但之后玩“失联”,不接受处理,有的车主心存侥幸,但这样做的后果将招致更严厉的量刑处罚。
据了解,警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首先电话通知当事人过来接受处理,在无法联系上当事人或当事人拒绝前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后,就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通过邮寄方式告知当事人,如果无人签收邮件,则在网上以公告方式告知当事人相关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等,包括申请听证的权利。公告7日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辩的,交警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醉驾者不主动接受处理,在量刑方面可能会被从重发落。
醉酒驾驶与酒后驾驶的标准,取决于血液样品送检酒精含量是否超过80mg/100ml的数值。如果数值低于80,就属于酒后驾驶行为,可离开现场,但会被扣12分,罚款200元,如果累计有两次酒后驾驶行为,就将被吊销驾驶证。如果数值高于80,将被视为醉酒驾驶处理,当事人除了被吊销驾驶证外,还将面临入刑。超出数值较少的,可在次日取保候审,超出数值较多的,在拘留7天后才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