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强拉警察手:再来一瓶
14.07.2016 14:37
本文来源: 检察院
“祸根万种皆由醉,醒后方知恨也迟”。郭强和朋友聚餐喝后,骑着朋友的三轮车到处耍酒疯。近日,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对郭强提起公诉。
去年7月24日凌晨,郭强与朋友喝完酒从饭馆出来,整个人已经晕乎乎了,朋友劝他早点回家,为了阻止朋友回家。郭将朋友电动三轮车的仪表盘砸坏,随后骑着该电动车来到的附近的小区,又在小区门口的商店买了白色喷漆,喷在该小区居民的汽车上、电动门上,还用石头将一户居民的墙角大理石砸坏,后居民报警。来到现场后,让警察哭笑不得的是,郭强拖着警察的手,嘴里还喊着“再来一瓶,不醉不归。”经鉴定,被损坏的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4560元。
案发后,清醒后的郭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扬中市法院审理认为,郭强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文中人物为化名)(通讯员 李旭)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4.07.2016 14:37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