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六严、五规范”搞好夏粮收购
盐都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以“六严、五规范”,切实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
六严
一是严禁拖欠售粮款。 区粮食购销总公司要主动与农发行、中储粮盐城直属库加强协调,打足铺底资金;各委托收储库点要做好提前申请、及时结报等工作,备足收购资金,防止资金供应脱节。无论是托市收购、储备粮收购还是自营收购都绝不允许打“白条”。各收购库点必须坚持日结日清,当日结清兑付每笔售粮款。要切实加强夏粮收购资金管理,严防挤占挪用收购贷款,确保收购资金安全运行。
二是严禁压级压价。 区局中心化验室要客观公正地做好等级、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等指标的检验认定工作,确保数量、质量符合规定。各委托收储库点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既要防止放宽质量标准收“人情粮”,又要防止以粮食质量不合要求为借口,变相克斤扣量、压级压价。对个别售粮农户对所售粮食质、量、价等方面提出异议的,必须依据政策,根据仪器化验结果及时进行答疑解惑,避免诱发不必要的事端。
三是严禁拒收合格粮食。 各委托收储库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敞开收购农民符合标准的余粮,满足农民售粮需求。要动员和引导农民通过整晒降水除杂,“卖好粮、增收入”。要按照“毛粮入库、净粮入仓”原则,充分利用烘干、除杂等设备帮助农民整理粮食,通过整理提等升级,增加农民售粮收入。收购期间,仓容已经收满的库点,要现场公告,并及时做好对卖粮农民的解释工作。
四是严禁违规划转。 各委托收储库点要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做到“四个绝不允许”,即:绝不容许将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收购资金用来收购自营粮;绝不容许用自有资金收购的低价粮食划转申报托市粮;绝不容许买陈顶新、低等高报、虚报库存、套取国家补贴;绝不容许收购的最低收购价粮食与其它性质的粮食混存混装。
五是严格计量标准。 各委托收储库点必须配齐配全必要的检化验仪器设备,并经区局中心化验室或有资质的部门校验准确。夏粮收购中使用的所有计量器具必须经过质监部门的校验(有效期内),并将合格标志贴于醒目处。各委托收储库点除配备大型汽车衡外,还必须配备500公斤以下的移动磅秤,满足农户出售少量粮食的需要。
六是严格票据管理。 一是要对售粮农民的个人信息详细登记,如实反应各种质量指标的增扣量,各项指标必须填写齐全、清晰、规范。有条件的库点必须使用“一卡通”系统,全流程采集打印报港、验质、作价、结算等收购信息。二是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必须使用中储粮南京分公司统一印制的收购凭证,收购的地方各级储备粮必须使用区局统一印制的《盐都区地方储备粮收购凭证》,均不得“二次开票”。企业自营收购的粮食必须使用区局统一印制的收购凭证。三是要积极鼓励和主动引导其它各类收购主体规范使用收购凭证,督促其在收购凭证上填全各项质量指标。
五规范
一是政策宣传规范化。 夏粮开秤收购前,各收购库点要集中组织质检员、司磅员、保管员、统计员、结算员和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主等进行业务培训和集中宣传,讲解粮食收购政策,分析市场行情,传递有关信息,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夏粮收购现场,所有委托收购库点均要设立粮食收购《政策公示栏》,公示内容主要包括:(1)国家粮食局“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江苏省粮食局“三个绝不允许”收购纪律和市局“八个严格”收购工作要求;(2)区局《致售粮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和省《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政策公告》;(3)政策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4)粮食收购流程示意图;(5)便民服务承诺和联系电话;(6)监督台。现场公布的政策咨询、投诉举报、便民服务电话要确保打得通、有人接,接听人员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
二是收购服务规范化。 (1)夏粮收购现场,所有委托收购库点均要设立政策咨询台(室),在服务窗口摆放区局《致售粮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和省《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政策公告》等宣传资料,供农民取阅。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现场政策咨询,答疑解惑,宣传粮食收购政策。(2)夏粮收购现场,所有委托收购库点均要设立便民休息处(室、凉棚)。每个休息处必须提供免费茶水、桌椅板凳、清水、毛巾等,配备应急药品箱,备有常用应急药品,高温时有条件的库点便民休息处要配备电扇或空调等降温设施。条件具备的库点还应根据情况向售粮农民提供免费午餐。(3)夏粮收购现场,所有委托收购库点均要设立标准粮食样品台。样品台要摆放不同质量等级的粮食样品,标明等级和主要质量指标,方便售粮农民比对。样品质量必须与标示的内容一致,样品瓶和标签要按照省市粮食局的要求统一配置。(4)夏粮收购现场,所有委托收购库点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收集箱,定期开启,对售粮农民及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认真整改,及时作出反馈。
三是收购流程规范化。 (1)严格检验,准确验质定价。各委托收购库点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准确检验粮食品质,在收购码单上准确、完整填写检验质量指标,坚决做到“三不”,即:不收人情粮、不作人情价、不坑害农民。(2)准确计量,绝不克扣斤两。严格按照衡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做到计量数据准确,绝不损害农民利益。(3)敞开收购,确保达标粮食收购入库。要指导农民做好粮食的整理提质工作,发挥除杂、烘干设备的作用,主动提供服务,帮助提升入仓粮食质量,确保入库粮食达标储存安全。(4)及时兑付,坚决不打“白条”。坚持“一手粮一手钱”,当日结当日清,不代扣一切费用,做到“谁卖粮、开谁名、给谁钱”,现场签字确认现场兑付到位。
四是现场环境规范化。 (1)佩带党徽,挂牌上岗。夏粮收购期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干部职工在岗时,要挂牌上岗,是党员的必须佩带党徽。工作牌要以单位统一样式,标明姓名、岗位职务、是否党员等信息并贴有免冠正照。有条件的库点要统一着装、工作服上要有统一标识。(2)标识清晰、加强引导。各收购库点的报港处、扦样处、验质处、称重处、结算处、付款处、政策咨询台(室)、休息室等标识要醒目、清晰,让售粮农民一目了然。收粮高峰期要加快收购速度,坚持早开门,晚关门,引导农民有序售粮。(3)保持卫生、整洁有序。各收购库点要加强对收购现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库区卫生、整洁。机械设备、检化验仪器、车辆等要摆放整齐。要主动引导农民依序售粮,确保收购秩序井然。
五是现场安全规范化。 夏粮收购工作联结千家万户,涉及人员多,经历时间长,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收购库点要明确安全生产具体分工及岗位责任,逐日落实库领导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制度。要配齐安全监控系统且保证运转良好。要配备必要的防雷、防火、防盗、防汛设施设备。各类安全、交通、警示、警区标识必须张贴到位。储粮化学药剂使用必须执行申报审批制度,熏蒸作业必须设置警区,确保与办公、生活区的安全距离;储粮化学药剂使用保管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药剂采购、装卸、储存、领用以及报废、散溢、包装物和残渣处理等方面要严格管理。粮油保管员、检验员、电工、设备维修工及执行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应的防护装具装备,进出仓作业必须配有系留装置。企业需要雇用或聘请临时工、季节工、装卸工等,必须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联系,由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派遣,并按规定签订有法律效应的劳务派遣及安全责任文书后方可进库区作业。要按规定要求和流程操作机械设备,电工等相关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收购期间,严禁使用各种带病运行的收粮机械和设施,严禁危仓收粮,严禁超高堆装。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台帐、检查记录,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售粮农民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鲍正国余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