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日讯 近日,经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中共吴中区郭巷街道工委委员、吴中区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党总支书记吕永刚被吴中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九万九千一百四十四元九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