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改革 建邺检察当日受理次日起诉判决一步到庭
王某、蒋某两人没有想到,自己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检察院审查起诉加上法院判决,只用了两天时间。两人走出法庭时都还有点懵:不是说起诉加审判至少也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吗?
这是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一种尝试,即在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优化法律文书、类型化证据规格。在借鉴简易审模式的基础上,建邺区检察院针对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一步到庭”的办案模式。7月20日,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研讨会在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举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永良参加了研讨会。来自省检察院、南京市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政法机关司法实务工作者及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专家学者50余人,分别围绕“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实践探索、被告人权利保障、庭审实践实证分析、证明标准差异化四个专题,就认罪认罚“一步到庭”办案模式的建邺实践经验和实务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据建邺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刚介绍,“一步到庭”办案模式中,对于危险驾驶案件,公安机关通过网上流转血液酒精鉴定文书等方法,将侦查期限压缩至2到3个工作日,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后,次日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当日开庭并当庭宣判。由于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当日开庭审判,因此形象地称为“一步到庭”。目前,危险驾驶罪基本上是当日起诉当日审判,其他罪名的案件从检察机关决定适用该模式的当日或次日起诉至法院,法院2个工作日内进行开庭判决。
据悉,从3月7日开始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开始,截至6月19日,建邺区检察院共办理“一步到庭”案件58件58人,占速裁案件47.1%;占起诉案件26.3%;其中办理危险驾驶42件42人,所判刑罚基本上为拘役或单处罚金。
根据专家意见和领导要求,建邺区检察院还将着重确保在办案期限缩短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知情权、获得法律帮助权等各项实体和程序性权利均得到保障,真正做到“提效率,也提质量”,“减程序、不减权利”。(特约记者 雒呈瑞 徐晓红 实习生 顾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