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三举措预防侵害幼女犯罪案件
29.10.2014 12:49
本文来源: 检察院
为依法惩治性侵害幼女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0月24日上午,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依法惩治性侵害幼女犯罪专题研讨会。会议由该院未检科牵头,该院副检察长王爱国、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法制办负责人及派出所办案骨干、未检科干警参加了会议。
未检科科长夏苏京就近年来尤其是近期我区性侵害幼女案件的形势进行了通报,就案件特点予以分析,并就办理性侵害幼女案件中严把案件证据关口、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强化幼女被害人隐私保护及心理疏导提出了相关意见。各参会人员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办理性侵害幼女犯罪案件提出了建议,并就性侵害幼女犯罪案件在接处警快速反应、成立专门办案机构或办案小组、细化公检配合对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
王爱国副检察长总结强调,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性侵害幼女犯罪案件过程中,要注重三项举措,一是要充分认识办理此类案件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全面收集固定犯罪证据,严厉打击性侵害幼女犯罪;二是要立足各自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提前介入机制,探索推行适合此类犯罪案件的新机制;三是要注重预防,尤其是强化个案分析和类案分析,深剖此类犯罪案件原因,切实预防和减少性侵害幼女犯罪。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9.10.2014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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