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斗气车”逼得骑手追尾身亡 南通莽撞司机获刑4年

17.11.2014  12:41

  莽撞司机害了别人命,也害自己领了4年刑

  因对方未及时让道,驾驶员徐某竟在超车后将对方逼向路边,致对方追尾后受伤死亡。近日,通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4年。

  3月21日下午,南通人徐某开着轿车从南通市滨海园区返回通州区金沙镇,途经三余镇闸北村11组地段时,被驾驶着二轮摩托车的陆某“”住了去路。徐某按着喇叭企图超车,见陆某仍没有避让的打算,一时气急,待其超车完成后便故意朝陆某所在位置猛打方向。徐某的轿车尾部与陆某驾驶的摩托车左前部发生碰撞,导致陆某方向不稳倒地受伤。徐某见情况不妙,遂驾车逃逸。

  途经现场的大巴车司机郭某发现后,赶上前明确地告诉徐某,他造成了交通事故,徐某却置之不理,仍旧驾车继续逃逸。

  6月11日,徐某被抓获归案。

  6月30日,陆某因重型颅脑损伤并发小叶性肺炎死亡。案发后,徐某赔付陆某家人39.5万元,并得到了陆某家人的谅解。审理时,徐某自愿认罪。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某积极赔偿陆某家人经济损失,得到了其家人的谅解,且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金永南 胡涓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