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普惠 保障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2013年,民政部召开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探索普惠型的困境儿童救助模式。专家认为,普惠型困境儿童救助试点工作契合了儿童福利制度发展的新阶段,下一步,困境儿童救助的方向是向所有可能面临困境和风险的儿童拓展。
孤儿基本生活有保障
近年来,我国先后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孤儿健康成长提供了综合性福利制度安排,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加强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全面改善了孤儿及部分困境儿童的生活状况和成长环境,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取得明显进步。2010年建立了中央财政支持的孤儿津贴制度,每月给机构内供养孤儿和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津贴。
根据民政部有关数据,2013年,我国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61.5万,民政部门福利机构主要负责查找不到监护人、监护人无力抚养和未被收养的孤儿、弃婴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养育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
于德水出生不久就被母亲遗弃,父亲也出门打工,几岁时于德水因为车祸成为重残,相依为命的奶奶现在也得了脑血栓,他被送到了父亲和继母身边。然而,等待他的却是无休止的打骂……2006年,他离家流浪,成为流浪儿童。
近日,记者在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大江洼村光爱学校见到了于德水。光爱学校是一所挂靠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的民间儿童救助组织,收养了近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流浪、孤残和特困儿童,创办十几年来已经有600多名儿童从学校走出。
坐在轮椅上的于德水今年已经26岁。2006年他流浪时曾被救助机构送回父亲和继母的家,由于忍受不了继母的忽视和虐待,他再次离家,几个月后被送到北京的一家福利机构,2008年,该福利机构由于各种原因被迫解散,他又被志愿者送到了光爱学校。
在这里,他不仅身体得到了照顾,精神上也得到了支持,再也不会因为残疾而自卑。他还学习了电脑操作技术,每天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但光爱学校办公室汪先龙老师告诉记者,学校在资金上还存在一些困难,由于待遇极低,工作人员的流动性很大,一定程度上来说,不利于孩子们的抚养和教育,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这类孩子,关注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
困境儿童救助向普惠型推进
近年来,我国部分城市设立“弃婴岛”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
“弃婴岛反映了我们国家对残疾儿童的家庭支持力度不够大。”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家庭与儿童研究中心教授尚晓援说,“残疾儿童和大病儿童面临的困境,主要是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额外的、不同于其他儿童群体的外部资源,如照料时间、治疗和康复服务等等。这类儿童的额外需求,无法由家庭满足,需要社会政策的支持。”
为此,2013年,民政部将江苏昆山、浙江海宁、广东深圳、河南洛宁4个市、县列为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将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家住江苏昆山的乐乐今年6岁,是一名重度听力障碍儿童,90分贝以下的声音几乎听不见。2014年,家人给乐乐申请了人工耳蜗,之后又来到昆山市残联的儿童康复中心做人工耳蜗训练。如今,乐乐的听力已经和正常人差不多,语言情绪也明显提高。
目前,在昆山,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扩面至14周岁,对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的康复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4.8万元。以前,乐乐在这里做康复训练,2500元费用只能报销1000元,从2013年7月开始,报销额度提升到2300元。
同时,昆山还加大了重病儿童救助力度,重症疾病儿童救助种类扩大至15类,医疗费用突破医保目录,救助额度不设上限,住院自费部分适度补助。儿童父母重残、患重病且无收入来源的困境家庭,所有家庭成员都按低保标准的120%发放生活补助。父母因服刑或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也收到与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相同的生活费。
在河南洛宁,为彻底解决困境儿童生活、就学、就医、就业等方面的困境,政府制定下发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困境儿童五位一体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对困境儿童重点开展助养、助困、助医、助学、助业活动,帮助困境儿童渡过难关。
洛宁县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办公室提供给本报记者的一份资料显示,洛宁县自开展“五位一体”救助工作以来,共办理涉外送养38人,为1246名困境儿童发放救助金1024万元,为382名困境儿童提供医疗救助金200余万元,累计发放困境儿童助学金330万元,帮助75名困境儿童进行免费技能学习,确保他们掌握一到两门专业技能,将来能自食其力。洛宁县儿童福利的普惠制度还同时纳入了儿童保护的内容。
据了解,困境儿童救助的试点模式已经在多地进行推广、复制。
非福利院儿童福利问题纳入政策视野
今年4月,南京一组受虐男童伤痕累累的照片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据介绍,男孩养母李征琴因为学习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受害儿童身体,经鉴定,受害儿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并且,自去年6月以来,李征琴便因教育问题对受害男童有过责打行为。
“受家庭虐待儿童也属于困境儿童,但从民政部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来看,受虐儿童还没有包括进去,困境儿童的定义和分类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更清楚的定义。”尚晓援说,政策定义中,由于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经历一个由孤儿到其他困境儿童直至所有儿童的拓展历程,困境儿童的操作性定义也遵循了这样的一条路径。
2006年4月,民政部联合15部委出台《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首次把福利院之外的儿童福利问题纳入政策视野。2013年7月,民政部召开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将儿童群体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四个层次。其中,困境儿童分为残疾儿童、患病儿童和流浪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则分为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四类。
“近年来,政府对‘困境儿童’的定义已经趋向成熟,层次清楚,类型界定也日趋完善。”尚晓援说,但困境儿童的概念还需要更具涵盖性、可操作性和包容性。尚晓援认为,受到忽视和虐待的儿童也应该包括在困境家庭儿童之内。从理论上说,由于任何外在的原因,不能享受到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赋予的各种权利的儿童,都是困境儿童。
“几乎所有的儿童都可能遭遇到虐待、忽视和性侵犯,研究表明,儿童在18岁之前遭遇插入性的性侵犯发生率是1%。”尚晓援说。“所有这些儿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无法完全依赖家庭妥善应付日常生活中面对的各种风险。需要一个有效的社会安全网,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尚晓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