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警方探索建立适应当代警务工作警辅队伍管理新机制
近年来,泉山分局以建设正规化职业化辅警队伍为目标,以优化辅警队伍结构,增强辅警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为标准,以“按需设岗、按编用人、精简高效”为原则,聚焦警辅队伍管理,完善管理机制、保障机制、使用机制,建立健全依法录用、管理、清退辅警制度规定,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辅警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稳定。通过探索现初步实现了警辅队伍向“管理规范化、保障制度化、使用高效化”模式健康发展。
一、探索建立规范化人事管理机制,破解警务管理难题。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警辅管理办公室。2014年至2015年3月,在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该局历经1年的时间摸索、完善警辅管理工作机制,成立以“从优待辅,从严带队”为原则的警辅管理办公室,用“真诚、爱心、耐心”为全局890多名警务辅助人员打造一个共同“家”,增强警辅队员的归属感和责任心。二是依法管理,创新人事管理模式。警辅办成立后,经过多次取经、调研制定了《泉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参照管理公安民警的要求,对工作职责、教育培训、工资待遇、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等方面做了全面规定。明确各单位教导员为警辅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单位在编在岗在位警辅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建立警辅个人档案台帐,切实掌握每位警辅队员的基本情况并以书面和电子档相结合形式进行存档,这一做法实现了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招录,清退程序。1、建立严格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制度,严把“入口”关。按照分局“统一扎口”管理的原则,由辅警办统一负责招聘工作,制订《泉山分局辅警招录办法》,按照相关招聘程序,即由用工单位(部门)提出用工计划,辅警办参照企事业单位招聘程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经过报名、体检、面试、笔试、体能测试、政审、试用等环节规范招聘工作。2015年以来,共招聘辅警15批,录用警辅203人。2、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规范辞职(退)手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徐州市警务和城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2014年2月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及2014年2月24日市局印发的《关于市区公安机关辅警人员定岗定编的通知》为依据,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清退机制,对违反纪律规定、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坚决予以辞退、纯洁警辅队伍。对自愿辞职,自谋职业的警辅,警辅办同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认真,审核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统一制定解除劳动合同呈批手续模板,规范了审批程序。2015年以来,共审批辞职(清退)人员78人,没有一人引发劳动争议案件。四是加强岗前教育培训,为基层输送实用型人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风险、补短板、抓规范、提能力”集中攻坚行动以及辅警队伍建设实际,为实现“控制总量、确保质量”目标,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精什么”的原则,充分发挥警辅在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各项安保任务中的积极作用。警辅办将警务辅助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全局教育训练体系,积极与与市人社局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开展辅警职业技能培训。严格实行岗前必训、在岗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等方式强化实战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升警务辅助人员履职能力,为全力打造高品质的泉山公安警辅铁军队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探索建立警辅编制的保障机制,破解保障难题。 一是明确警辅编制,认可身份,增加归属感提升工作绩效。公安机关临时用工情况延伸至今数十载,从最初的联防队员到保安,身份模糊,不被认可,多数人无归属感,工作动力不强,另外年龄偏大,素质偏低等种种现象已严重破坏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2014年,分局成立警辅办后,确定无论处于公安系统何种岗位统一称为警务辅助人员,并经与市局协调,警辅名额890余名,从此保安变成了警辅,身份上得到了认可,工作上自然也有了动力。2015年以来,泉山辅警共协助民警抓获各类违法人员5132人,破获各类案件1404起,调解民事纠纷932件,为人民做好事1377件,涌现出一批敢于斗争、勇于担当、乐于奉献、临危不惧、无私无畏的优秀辅警,受到广大群众称赞和好评。二是提高工资待遇,合同保险,加强生活保障,激发工作积极性。探索建立了“从优待辅”的政策,解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新模式,经积极争取,2014年泉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待遇保障得到了提升,直至达到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五险”同步纳入财政预算,更好的激发了警辅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中涌现了“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托举哥”等一批优秀警辅队员。三是配齐警用装备予以执勤保障。“好马配好鞍”,为加快分局警务装备标准化建设,推进实战化训练深入开展,减少警辅队员的执法执勤风险,结合当前基层工作实际,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警辅办共投入10万余元,为警务辅助人员购置必需的警用装备、服装,有效确保了警务辅助人员高效、安全履职。
三、探索建立奖勤罚懒的使用机制,破解使用难题。 一是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全区警务辅助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2015年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7名优秀辅警进行了表彰并发放奖金13500元;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予以清退,解除劳动合同,切实解决“懒政”、“怠工”等问题。二是建立警辅干部任用制度。推行警务辅助人员选拨任用机制,分局各单位通过竞选,提拔一名优秀警辅任命为警辅队长协助教导员管理警辅队伍,有效的加强了警辅队伍管理。三是建立管理教育捆绑制度。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民警与警务辅助人员绩效挂钩结对管理,落实民警的教育管理连带责任,对警务辅助人员业务工作、遵守纪律、警容风纪等作全面捆绑管理,压实民警管理责任,有效解决警辅队伍“用不好、带不好、管不好”的问题。(徐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