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官员公款送礼被查 同事替其求情:为了工作
7月3日,溧水区纪委在“守纪律、讲规矩,做‘四有’干部主题教育廉政巡讲”中,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由于刚刚履新,溧水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所所长梅红星认为,今后要再上一个台阶,许多工作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和大力协助。经梅红星授意,房管所房地产中介管理科等科室自行购买了8.6万元超市购物卡,送给帮助过房管所的相关部门。区住建局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梅红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房管所;相关人员收受的超市购物卡全部被收缴。
事件回顾:刚刚履新,即送给对口部门8.6万元“感谢费”
溧水区房地产管理所主要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白蚁防治、房产测绘等工作,业务涉及面广,工作量非常大。
2013年2月,梅红星以该所党支部书记身份主持房管所工作。在其主持工作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的普遍认可。
2014年1月,梅红星被正式任命为房管所所长、党支部书记。由于刚刚履新,梅红星认为今后的工作要再上一个台阶,还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大力协助。因此,2014年春节前夕,经梅红星授意,房管所房地产中介管理科等3个科室自行购买了总价值8.6万元的超市购物卡,送给了多个在业务上帮助过房管所的相关部门,算是“感谢费”,并由梅红星签字同意报销。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查处经过:发现舆情后,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取证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14年4月14日,区纪委在网络上发现了一条舆情,反映溧水区房地产管理所所长梅红星在主持房管所工作期间,利用公款乱开支的问题。
在看到这条舆情后,区纪委领导高度重视,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发现该舆情中存在“四风”问题线索,且时间、情节等细节都比较明确。
经研究,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于发现舆情的当天下午,对梅红星从2013年2月主持房管所工作到2014年1月份正式任房管所所长期间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取证。
调查组兵分两路,一组人员及时查阅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房管所财务明细账,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另一组人员约谈所长梅红星以及相关人员。
调查发现,2014年春节前夕,为向房管所对口业务部门表示感谢,区房管所的3个业务科室到苏果超市购买了7笔总价值8.6万元的超市购物卡,并在苏果超市开具了正规税务发票。
为了使报销不显眼,购买的超市购物卡费用在相应部门账上列支,未在房管所账上支出。
经区纪委调查认定,网络舆情反映情况属实。
严肃处理:房管所长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购物卡全部没收
“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强调。
可房管所一些同志对此表示不理解。“我们单位之所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靠的是各部门大力支持,送一些超市购物卡也是想表达一点心意,况且梅所长也没有放进自己的口袋,还不是为了所里的工作嘛!”一位所里同志向区纪委求情。
“我当时的想法是,在今后工作中希望能继续得到各部门支持,才作出了这一举动。处分我不要紧,能不能不通报处理那些收卡的同志,今后还要人家支持我们的工作呢!”梅红星懊恼地说。
区纪委调查组同志严肃表示:“党的基层形象好不好,作风正不正,都体现在基层干部身上。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干部,必须严肃处理,才能给群众一个交代。”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区住建局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房管所所长梅红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房管所;没收相关人员收受的购物卡并通报批评。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