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院 对自侦案件退还保证金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22.10.2014 14:05
本文来源: 检察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保障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日前,东海县院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和人民监督员开展对自侦案件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活动。
本次监督活动采取“听”、“看”、“问”、“评”等形式,对该院近两年来所办收取保证金的自侦取保案件逐一“过堂”,对退还保证金情况及执法规范性进行逐案审查监督。首先,听取了自侦部门关于采取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相关情况的汇报。随后,人民监督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仔细查看了全部案件卷宗,并就案件中关于退还保证金的相关文书证明的开具、退还程序及落实情况询问了检察人员。最后,填写了《对取保候审职务犯罪案件审查监督表》,分别对每个案件作出评价,提出执法建议。重点对7件自侦案件计收取保证金54万元人民币的退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已退还保证金42万元,尚有10万元因案件未判决仍在取保候审阶段未退还;另2万元因案件判决后被告人上诉未领取。从总体情况来看,该院自侦部门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及退还保证金的手续完备、及时规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未有拖延或不退现象,做到了应退尽退,确保了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瑕疵,建议自侦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关于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情况的沟通联络机制,确保退还保证金回执手续及时归档,落实到位。
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既加强了对该院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情况的有效监督,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提高了检察工作的办案透明度,对促进公开公正规范执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2.10.201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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