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养老金连续上调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上涨5%
省人社厅7月7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江苏917万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
今年全省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新增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这是江苏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我省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调整总水平与2019年基本持平。
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去年标准一致,主要考虑是为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调整数额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仅25年以上部分挂钩标准略有提高。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仍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一致。
多年来,我省在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考虑到高龄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该部分维持去年标准不作下调。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针对目前有少数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在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选择停止缴费的情况,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朱华表示,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之一是缴费满15年,但不是说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按照政策规定,凡在用人单位就业的,缴费满15年必须一直缴下去,除非失业才可以停止缴费。而灵活就业人员,虽然实行自愿参保原则,但缴费满15年后如果一直停止缴费,到退休年龄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会高,而且每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增加额也不会高,因为基本养老金计发是与缴费长短、缴费高低紧密挂钩的。
“比如此次养老金调整中,对于缴费年满2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从去年的4.8元提高到了5元。要享受较高的基本养老金,必须靠连续缴费、持续缴费,同时要按全部工资收入足额缴费,这样才能为自己赢得相对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加之国家从去年起长期下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至16%;今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又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江苏全年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预计超过1000亿元,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压力。一些退休人员担心,自己今后的养老金待遇会不会受到影响?
对此朱华表示,去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近48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1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60亿元,备付能力分别达到23个月、32个月、25个月。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后,我省今年三项社保费将会有比较大的减收,但通过动用各地累计结余、加大省级调剂等措施,可以消化实施减免政策对社保基金运行的影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看,今年需要省里给予重点帮助的困难地区有18个,实行阶段性减免政策后,这18个困难地区2020年的当期缺口将明显扩大,此外还有部分非困难地区结余基金也将用完。但今年省里可使用的省级调剂金约550亿元,省里掌握的历年结余省级调剂金还有120亿元,可以解决上述基金缺口问题,不会增加地方财政压力。(黄红芳)
来源:新华网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