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开展“书香校园”创建评选活动
03.07.2015 16:14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为进一步推动连云港市中小学“书香校园”创建,促进中小学阅读工程的深入实施,发现与总结“书香校园”创建的典型学校与典型经验,全面提升该市中小学生人文素养。日前,连云港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连云港市教育局、连云港市阅读办,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连云港市中小学“书香校园”评选办法》的通知。
通知要求,“书香校园”创建评选评比采取“学校创建与自评、县区指导与推荐、市级考察与评选”的办法进行。该市教育局教研室、语委办、市阅读办成立“书香校园”创建评估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学校进行评估认定。采用260分制,分为制度管理20分、基础建设80分、有效措施60分、取得成果100分,并决定于2015年9月在全市中小学书香校园评选。
全市“书香校园”创建名额初定为:高中10所、初中20所、小学20所。其中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高中各推荐1-2所,初中、小学各推荐2-3所;连云区、开发区初中、小学各推荐1所,景区、徐圩新区、直属学校自主申报。活动将对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校长、教师,将予以表彰。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03.07.2015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