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进严管”连云港实行市场准入信用承诺制度
27.03.2016 12:05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3月27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信用体系,该中心工商局窗口在全省率先实行《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通过实行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在登记注册环节落实企业的部分信用承诺,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主体监管体系的建立完善。
据悉,实行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信用承诺制度的对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执行。
《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将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等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企业自作出信用承诺的20个工作日内,应自行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签署的《信用承诺书》随同企业提交的注册登记材料,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一并归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诚信示范市场认定、驰(著)名商标认定、百强民营企业认定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编辑: 邓晓琦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7.03.2016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