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运管组织道路运输经营者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宣贯培训

01.04.2016  14:09

  交通运输部2016年3月1日公布实施了2016年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好《规定》,该区运管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制定了宣传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并于3月30日对辖区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了集中培训,参加对象有客运企业、货运(包括危货)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运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等70人。    此次培训主要是紧紧围绕《规定》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新原则,一是明确了道路运输经营者是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明确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车辆维护、修理的实施主体,三是明确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作为评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支撑单位,对检测评定结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认真解读了《规定》24字新方针即:“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的内涵,并对《规定》计八章逐条逐款内容进行了释义,全面阐述了《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使广大经营者能够准确把握,并熟练运用到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下一步该区运管部门将严把“三关一监督”职责,其中最主要的一关就是车辆技术关,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或行政措施,确保《规定》的有关要求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并娴熟运用到车辆技术管理实践中,为道路运输增添动力,使行业转型发展更顺畅,经济运行更高效。来源:常州市运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