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液化气瓶排排站 居民担惊受怕心慌慌

23.02.2017  12:46

近日,家住滨江新区办事处中环花苑的市民刘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她所居住的15号楼内,有一名老人在自家车库摆放了10余个液化气钢瓶,这让楼上的居民总感觉是个“隐形炸弹”,担心万一出点事故可怎么办?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中环花苑15号楼2单元,只见刘女士所说的车库大门紧闭。记者从窗口看进去,车库内只有简单的灶台和一张床,并没有看到液化气瓶,车库门口墙上还写着“换液化气159……”的字眼。“确实有对老夫妻住在这里,平时看老爷子用自行车拖着钢瓶进进出出,我们也挺担心的,毕竟离得这么近,实在是安全隐患。”15号楼的一位居民恰巧路过车库旁,向记者大倒苦水。

 

根据当事人在墙上留下的电话,记者联系到这位高大爷,他说自己一直依靠换液化气谋生,为了图方便,就把瓶子放在车库里了,大约10个左右。将液化气瓶存放在车库内,高大爷有自己的苦衷。滨江新区办事处朝阳社区党总支书记卢平介绍,高大爷今年60多岁,原先在外面打零工,可是几年前的一次触电事故,让他失去了一只手臂,身上还不同程度烧伤,这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老人只能依靠低保艰难度日。前段时间,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换液化气的工作,但由于单手拎瓶很吃力,老人只能从换气点先搬几瓶囤在家里,等社区居民需要换气的时候方便一点。“我们和社区居民都了解他的情况,确实很困难,但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我们还是上门耐心劝解,高大爷也很配合,当即就答应把瓶子搬走。”卢平介绍。

 

前天,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高大爷将液化气瓶全部挪到了附近的换气点。“以后不会再把钢瓶放到车库里了,大家放心吧。”高大爷说道。

 

燃气安全关系生命。记者咨询市安全监管部门得知,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存放燃气瓶的场所与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建筑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小区的车库是不能存放液化气钢瓶的。另外,即便是空液化气瓶也是不能存放在私家车库的,液化气瓶只能存放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门店,且空瓶和实瓶要分开存放,不能随便放在门店以外的任何地方。对于空的过期钢瓶和螺丝钢瓶,工作人员表示,都应该由相关职能部门收缴,空的没有报废的液化气瓶则应该由液化气充装站进行统一管理,里面的液化气残液也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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