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超市标价17.9元却售25.9元商品乱放惹出祸

01.10.2015  23:22

  近日,镇江市民沈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瓶强生婴儿沐浴露,明码标价每瓶17.9元,沈女士回家查看发票时,发现发票上显示该款沐浴露的价格却是25.9元,沈女士前往该超市要求说法,超市的工作人员告知是价格标错,沈女士不满意此说法,遂投诉到了镇江市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镇江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前往该超市了解情况。原来,这家超市刚开业,顾客比较多,人多手杂导致该瓶沐浴露放在了别款商品处,沈女士选购商品时,未仔细查看商品信息,导致了误解。超市人员表示,每款商品外包装上都有条形码,商品价格标签上也有验证码,两者编号是一一对应的,如果消费者不清楚商品售价,可以查看相同编号的价格标签。镇江润州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联系了沈女士,发现其购买的沐浴露后条形码编号尾号是1129,而标价为17.9元的标签上的编号尾号是1120,确实是两款产品。工作人员也提醒超市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商品摆放在正确位置,方便消费者购物,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