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一周查处4起非法电捕鱼案件

23.11.2015  09:36

11月20日上午10点,在新港夏仕港附近,有人驾驶电捕鱼船违法捕鱼,被市农委渔政站执法船现场抓获。上周,我市连续查处4起非法电捕鱼案件,其中2起系电拖网捕鱼案,作案情节较恶劣。

 

11月19日下午3点,在新桥镇大掘港附近的江面上,有1名男子正驾驶着一艘钢质小船,船头一名中年妇女在从两口拖网内的网眼里摘约10厘米的舌鳎。市农委渔政执法船立即上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与自带电瓶的电捕鱼船不同,这艘长约8.8米的钢质船体两侧各配备一口2.5米长的拖网,渔网内缠绕着香烟粗的铜线。捕鱼时,作案人员利用柴油机发电,经过电鱼器升压后可以将电压升至1万伏以上,由于拖网是沉底作业,电鱼威力可以抵达10多米深的水域,所经之处,几乎所有鱼类、虾类“一网打尽”。当天现场查获的20斤非法渔获物中,包括舌鳎、鲈鱼、鳜鱼、鲫鱼、虾蟹、草鱼等。从这些鱼类分布的水域深度判断,多为中下层水域,普通电鱼设备大多无法抵达这些水域。据查,作案人员祖籍泰兴,当天拉着电拖网,沿大掘港周边岸线拖了约2.5公里,危害的水域面积约25万立方米。

 

电拖网捕获的鱼最小的只有10公分长,这对渔业资源危害极大。”市农委渔政站副站长沈林宏介绍,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压极高,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繁殖能力。此外,使用电捕鱼设备,不仅使鱼类种群繁衍受到严重影响,也会对水域中的螺蛳、贝类、两栖动物等造成毁灭性打击,使得水体生态体系受破坏,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而影响水质。

 

市民一旦发现有人电捕鱼,请立即拨打110或者农委举报电话8489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