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施行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新政。元旦3天小长假,南京警方部署“零点行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查处,共查处35起违规行为,其中1人被行政拘留。
1月1日0时许,浦口市民董某在一家酒店门口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随后,浦口公安分局对董某依法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是南京施行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新政后的处罚第一案。
1月1日上午10时许,建邺公安分局江心洲派出所民警接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当事人李某承认,自己燃放了一挂200响的鞭炮、一筒12响的礼花。针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统计显示,元旦小长假3天,全市共出动执法巡查力量2.8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场所、小区、单位、街巷等3.5万余处次,查处违规燃放行为35起,行政处罚12起,其中行政拘留1起。收缴烟花爆竹342箱,兑现举报奖励5000元。
元旦期间,南京警方还开展了多渠道的禁放宣传活动。玄武区板仓派出所除了在社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禁放资料外,针对部分居民家中存放往年没有燃放、留存下来的烟花爆竹,派出所及时开展了“爆竹换平安”置换活动,如果市民主动上交留存的烟花爆竹,就可到派出所换取声控灯、门磁报警器等家用安防小产品。
1月1日上午,市民徐先生看到警方发送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短信后,主动到板仓派出所上交了往年留下的两大卷爆竹。同一天,鼓楼挹江门街道的一名市民来到当地派出所,主动上交了家中存放的8箱烟花、数千响鞭炮。
警方表示,今年元旦警方接到的违规燃放警情为3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1.2%。
此外,警方还加大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的打击力度。上月31日,市禁放办在雨花台区板桥镇相继查获2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共收缴烟花爆竹300余箱。
元旦小长假, 警方查处35起违规燃放 -
南京21:03 04.01.2015 南京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