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破解积案减负前行

14.10.2015  13:35

  新华报业网讯 “执行新案+休眠积案=执行难上难”这原本是一道极难破解的法律难题,如今,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却通过巧做“减法”,实现程序终结案件单独管理,令执行难得到了较为有效的解决。

  9月24日下午,赣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金林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向省高院党组详细介绍了程序终结案件单独管理系统创新、实施以及运行情况,“我们就是通过新老案件的分类管理、分权运行,从而实现执行工作良性运转、提升程序终案件执行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的目的。”赣榆法院这一创新做法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受到省高级法院院长许前飞充分肯定。9月25日,省法院副院长褚红军带队专程来到赣榆法院考察指导,对于这一改革予以高度认可。

  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新收执行案件与已程序终结的执行老案往往混合交叉管理。执行员承担着“积案未结、新案又积”的沉重担子,案件越积越多,形成恶性循环,当事人的执行满意率也持续降低。随着执行人员的流动调整,案件交接频繁,执行连贯性不强,浪费司法资源,执行效率低下,且容易形成“管理空白”。

  历经半年的反复调研论证,2013年初,赣榆法院全省率先提出了“执行程序终结案件单独管理”的新概念。即借鉴银行剥离不良资产的做法,把已经终结执行程序案件从原执行员手中剥离出来,在执行局新设程序终结案件管理科,通过自主开发的程序终结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程序终结案件进行单独动态管理。

  全面摸底逐案清理

  8000余件执行积案浮出水面

  基层法院需要攻克的执行难究竟有多难?

  这是两年前宋金林带头办案时的遭遇:他随机抽取了十件刚申请的执行案件,一一通知被执行人前来法院,结果没有一个给面子愿意主动履行。后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做工作,并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的执行措施。十起执行案件仅实际执结了五起,而剩下的五起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依法裁定程序上终结。5:5,这组数据客观而又略显残酷。

  “我们每年新收执行案件将近8000件,平均到15个执行员身上,就是每人每年500多件,加上多年累积的程序性终结案件,年人均在手案件要达到千余件,执行效率、效果可想而知。”宋金林深感执行干警的不易。

  执行负担重,成为赣榆法院实现跨越式腾飞的最大障碍;而历年来积攒的数千件程序终结案件无疑像进入“休眠”状态的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法院的健康发展。

  摆在宋金林面前的第一个难关就是要摸清程序终结案件的底数。2013年4月,该院出台《集中清理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执行局人员不够,从综合部门抽调20名干警,组成四个清理小组,由四名院领导带队,对初步统计出来的2013年以前的8542件程序性终结案件进行逐镇、逐村、逐案清理。此次集中清理活动历时一年之久,实际执结积案735件,余7807件未能实际执结到位的案件当事人情况、执行措施采取情况等全部重新登记、建档。

  作为当时被抽调进清积小组的成员之一,法警大队王言军同志对这段经历印象深刻:五个人,一台车,那阵子天天就在外面跑,以被执行人所在村为单位,一家一家的跑,找不到人的要调查、要记录,找到人的要谈话、要采取措施,找到财产的要查封……说实话很累,都是陈年老案,执行起来特别难,但是执结一个就特有成就感,有的案件很多年了,连申请执行人都觉得没希望了,你把它执结了,看到申请执行人拿到兑现款,那种感觉说不上来的满足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