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赣榆区为特殊社区服刑人员上门办理入矫手续

23.05.2016  13:44

5月18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为海头镇社区服刑人员辛某上门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 并对其进行困难帮扶。

辛某因容留卖淫罪被赣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按照规定,辛某应在法定期限内到区社区矫正中心办理入矫报到手续,但由于辛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无监护人,来回县城确实困难。区矫正中心经过研究,决定特事特办,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报到手续。工作人员为辛某量身定制矫正方案,免除其公益劳动义务,并为其送去油、米等生活用品,叮嘱其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