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连续组织赌博9天获利26万 江都检察官庭上普法

01.10.2016  19:05

  2016年3月21日至3月29日的9天时间内,被告人汤某(绰号“二代”)以营利为目的,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朱某、姜某、陈某等9人连续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邗江区杭集镇、泰州市高新区等地组织人员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合计人民币26万元,近日,被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针对该案当事人都是20几岁年轻人的特点,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公诉人在提审时对各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律教育,指出其社会危害性,训诫其日后好好做人。庭审时,各被告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有了深刻认识。汤某表示,自己组织大量社会无业青年聚集赌博,又安排其他被告人朱某、姜某、陈某、李某等人为参赌人员提供巨额赌博资金(俗称“放水”)和抽头、放风,给其他被告人分配抽头获利,钱赚的太容易,极易使人误入歧途,堕落沉溺,不能自拔,这是害了他们,而且这也让参赌人员深陷赌债之中而惶恐紧张,感到不安,也容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经过教育,多名被告人共计退出了15400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并且表示以后坚决不赌博了。

          最终,法院对汤某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对朱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对姜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陈某等6人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