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农机局亮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2月底,如东县农机局印发了《县农机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责任清单”清晰界定了党组、分管领导办公室(监察室)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亮出了44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请党员领导干部“认领”。
据了解,该清单将责任细分为领导班子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责任内容共计27项。科室主要负责人责任内容7项,办公室(监察室)责任内容10项。
其中,领导班子责任,包括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坚决纠正和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11项。
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包括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具体主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等9项。
其他班子成员责任,包括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单位进行纪律审查等7项。
科室主要负责人责任,包括积极配合和支持局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和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活动、会议等7项。
同时,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则包括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强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等10项。
此外,责任清单还将责任项目细化到具体人,制定了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人有责、人人担责,进一步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县农机化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