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系统召开创建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推进大会——苏州法治财政航母正式起航

05.09.2017  15:28

  近日,苏州市财政系统召开创建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推进大会,深入贯彻省财政厅“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顾岳良出席会议并作专题辅导,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炜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7月,苏州市财政局被财政部发布确定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我市三家基层单位吴中区财政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吴中区木渎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同时入选,形成了全市上下联动、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创建体系。四家单位同时开展创建,以点带面,开启全市法治财政建设新征程。 

  顾处长在专题辅导中,对我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做出了充分的肯定,并动员我市在连续六年保持全省领先的基础上,通过“三级四点”示范点创建,打造亮点纷呈突出地方特色的苏州法治财政建设集团军。为此,吴局长对我市“三级四点”创建工作,提出了六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站位,主动将示范点建设摆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局去谋划;二是紧扣主旨,自觉将示范点建设融入财税体制改革去设计;三是凝心聚力,努力将示范点建设汇集社会各界合力去推动;四是因地制宜,勇于将示范点建设瞄准法治财政集团军去打造;五是强化责任,坚持将示范点建设作为健全机制抓手去落实;六是交流互动,积极将示范点建设按照整体协调共进去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