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加大民生支出筑牢“民生保障墙”

26.12.2014  15:35

  今年来,县财政局以构建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为方向,突出“民生优先”原则,不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力度,多举措筑牢民生保障墙,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资金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年初财政部门预算按现行保障标准优先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低保、民政优抚定补、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民政重残救助、尊老金、农村改厕、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保障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全力加大县级统筹力度,提高全县公共财政均衡保障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资金发放实行直通车。完善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对民生保障专项资金发放实行“一卡通”,通过银行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有效地预防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是资金补助推行政务公开、动态管理。各镇、村统一制作政务公示牌,对民生保障对象补助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将各类民生保障对象的申请材料、审批依据、资金划拨文件、资金领取花名册等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后装订成册,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民生保障对象实行年审制。建立财政保障对象年审制度,财政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对各类社会保障对象定期进行年审,及时停发死亡等不符条件的补助对象,严控“吃空晌”现象。 

  五是强化民生资金财政监督和跟踪问效。县财政积极会同监察、审计、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各镇联合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各类资金的核定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个人政策性补贴专项资金的行为。同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强化专项支出的过程监控,促进财政监督精细化管理,在资金拨付中坚持高效率、快节奏,并加强监管,切实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