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四措并举提升集中支付代理行服务水平

25.12.2014  15:19

  为解决单位在办理集中支付业务中存在的银行排队时间长、下午结算时间短问题,宿迁市财政局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行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四项服务要求。

  一是设立财政业务专柜。分别在现金业务区和非现金业务区设立财政业务专柜,用于办理授权支付现金支票和直接支付凭证。

  二是提供现场引导服务。市直单位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时,可第一时间与大堂经理接洽,由大堂经理引导领客优先办理业务。

  三是提供优先叫号服务。在叫号系统中增设“财政业务”模块,选择该模块后,即可优先叫号办理业务。

  四是提供电话预约服务。在下午财政支付系统关闭前无法赶到代理行办理业务的,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由柜面在系统关闭之前预先进行指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