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员工存侥幸携象牙回国 认罪认罚检方建议从宽处罚
正义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 于潇)在赤道几内亚的中资项目从事厨师工作,在单位及同事多次警告不要携带象牙制品回国的规劝下,刘某仍铤而走险,走私入境的象牙制品8.82千克,价值人民币367502.94元。27日,刘某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采纳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扣押物品分别予以没收、发还被告人。
员工存侥幸携带象牙制品回国
刘某在所服务的项目工地上,常常遇到这样的现象:一些员工购买象牙及制品后,但惧于国家法律,在回国时把象牙及制品留在了当地。认识到象牙及其制品的价值,刘某就悄悄地将丢弃的象牙及制品收集起来,准备回国探亲的时候带走。
对于携带象牙制品,刘某某并非不知晓其危害。
在法庭上,公诉人指出,刘某的工作单位经常开会提醒员工不要携带携带象牙及制品回国。刘某的同事在得知刘某打算携带象牙及制品的计划后,都有规劝其不要以身试法。在回国之前,刘某的儿子还专门给他打电话,劝他千万别带象牙回国。
同事和亲人的规劝,并没有打消刘某带象牙及其制品回国的侥幸心理。
最终,刘某将自己收集的16件象牙制品用餐巾纸、保鲜膜、锡纸包裹后放在行李箱的自制夹层内,于2017年2月4日乘坐飞机从非洲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在过海关的时候,被海关关员查获。
经查,他走私入境的象牙制品净重8.82千克,价值人民币367502.94元。
检察官:应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根据法律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从公诉方了解,在审查全案证据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刘某人身危险性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于严重的刑事犯罪,特别是案发后刘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尽管他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是更应当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根据北京市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承办检察官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说,被告人被海关部门查扣象牙后,能够在接到侦查机关的电话通知时自动到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被告人到庭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认罪认罚,根据《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的规定,综合以上意见,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其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五万元。
对此,刘某在庭上表示,“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我的真实意愿,我自愿认罪。”
经合议庭评议,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官:符合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条件
该案是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被告人认罪认罚制度的首案,庭审结束后,该案审判长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靖接受了记者采访。
“本案被告人始终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而且自愿签署了具结书,符合适用的条件。” 王靖说。
记者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6年7月22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立了改革思路和框架。
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授权“两高”在部分地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授权决定》。
根据《授权决定》,“两高三部”在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试点方案》改革框架下,对改革试点的具体制度设计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出台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办法》。
“一个刑事案件,是否可以适用该项制度,要看该案件是否符合适用条件,是否属于制度规定的适用范围。”王靖向记者介绍。
根据规定,适用该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是中央在新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决策。它既涉及司法理念的转变更新,又包括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健全完善,对司法体制机制创新也将产生重要影响。” 王靖补充说,按照刑法规定,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20万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刑罚。本案中,考虑到认罪认罚情况,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