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设立资金池补偿小微企业贷款坏账

02.07.2015  18:35

  山东省6月制定的《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提出,将注重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努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中将设立资金池补偿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坏账损失。   山东省提出,将通过省级引导、市县参与,共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省级财政给予30%的补偿,市县补偿比率自定。   山东还将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从今年起选择部分市进行试点,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保费总额30%的财政补贴,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的损失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   此外,山东将设立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帮助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将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3年内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1只总规模4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3年内将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资本金增加到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