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聚焦社情民意 有效参政议政——全国人大代表、一级律师刘玲访谈

13.03.2017  11:02

  □本报特约记者 张全连 本报记者 施为飞

  3月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一级律师刘玲,从律师职业的角度,畅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心得体会和实践经验,并建议设立省民商事调解中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从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那一天起,刘玲就担起这份荣誉背后的分量和责任。她十分注重发挥自身的职业优势,把平时的工作调研、走访思考以及老百姓的所需所求,都用精湛深厚的法律知识写成了一份份议案和建议。

  由于刘玲是江苏代表团唯一的律师代表,她的议案引起了与会代表及媒体的关注。刘玲说,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与作用,因此,她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关于民商事调解中心建设的分析报告》,从各方面详细分析了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以及成立民商事调解中心的可行性。

  刘玲告诉记者,律师和司法人员虽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律师通过自己广泛地接触各阶层,了解到各阶层的不同声音,了解到各阶层的不同需求,也了解到各阶层对社会的不同评价和看法。对于这些评价和看法,作为律师来说,是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其社会意义,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哪些规定符合现实基本情况,哪些规定与现实基本情况脱节。律师通过自己对这些社情民意的分析,可以更好地有针对性地参政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