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光照耀新江苏的新征程

30.01.2015  12:52

  代表委员热议建设法治政府——让法治之光照耀新江苏的新征程

  

  焦点热议

  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内容表述虽然篇幅不长,但却作为一个独立章节,与“2014年工作回顾”和“2015年主要任务”并列提出。这一细节,引起代表委员们的高度关注和普遍热议。

  讲法治,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盐城代表团团长、市委书记朱克江认为,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多方齐动,包括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公民知法守法以及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等诸多方面。

  省人大代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军认为,讲法治,关键要把法治这个“概念”变成可操作、可考评的行为规范。响水县基层农村代表刘露则表示,法治是一个“利器”,善用法治化解基层矛盾,让“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共识深入人心,才能筑牢法治社会的根基。

  “以前都说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但为与不为的边界到底在哪里?这次报告中给出了明确答案,那就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省人大代表、大丰市市长陈平说,报告给出了政府作为的清晰导向,那就是法。今后,一切的动作举措都要放在“法治天平”上斟酌考量。

  省人大代表、无锡市南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马兰换了一个视角解读:今年将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提交人代会审议,本身就贯彻了四中全会精神,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求,使立法更“接地气”。草案基本涵盖了基层实践经验,其出台顺应“法意”,更顺应民意,是依法行政的一次鲜活实践。

  “建设法治政府,关键还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省政协委员、省社科院副院长刘旺洪指出,近年来,我省暴露出来的征地拆迁矛盾依然尖锐、食品药品不安全、安全生产隐患难除、能人腐败等突出问题,倒逼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同时应修改和完善干部政绩考核标准体系,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