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风筝线成伤人“利器”

03.03.2016  11:40
  阳春三月,春风吹拂,又到了放风筝的季节,不少市民喜爱这项休闲活动。殊不知,细细的风筝线有可能成为伤人利器。3月1日中午,南京市民周先生骑电动车从长江大桥往大桥南路行驶过程中,一根细线突然嵌入挡风玻璃,幸运的是并未受伤。停下才发现,原来是一根缠在大桥上的风筝线。 天气渐暖,风筝成畅销品。 这两天晴空万里,气温适宜,公园、广场上带着孩子玩耍嬉戏的市民也渐渐增多。就在长江大桥下的公园内,即使不是休息日,也有一些人放着五颜六色的风筝,好不热闹,公园外也有了不少售卖风筝的摊主。预计到3月中旬,春风渐起、天气转暖,风筝会更加畅销。 由于风筝线大多是白色、透明的尼龙线,再加上较细,所以距离风筝线稍微远点就看不清它的存在。而放风筝时往往周围的人较多,如果人们在行走或骑车时就不易看清,一旦碰到紧绷的风筝线,很容易被伤到。 放风筝时务必多加注意 一些初放风筝的人常常会被风筝线割伤,因此当遇到风筝断线的情况时,玩家最好能及时收走断掉的风筝线。放风筝时应选择开阔的地方,收线要慢,要尽量远离有高大树木的地方,以免风筝挂在树上。当风筝坠落到车来车往的地方时,一定要赶紧将风筝线剪断,避免风筝线被车轮带起,割伤自己或他人。小孩子放风筝时,最好选小风筝,用棉质风筝线,最好不用尼龙线。 切记这些地方不能放风筝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即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两侧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违反上述规定,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电气化铁路两侧各500米范围内禁止放风筝、气球以及低空飘浮物体。对于违反该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物理证明风筝线可成匕首 根据物理学中的动量定理以及压强公式推算,当一个体重为50公斤的人,以每秒5米的速度撞上风筝线,假设风筝线的直径为1毫米,人身体部位与风筝线接触距离为3厘米,时间为1秒,这段风筝线作用在人体上的压强约为8.3兆帕,相当于大拇指指甲盖上压上83公斤的重物。 一般来说,风筝越大、线材越好、与物体相对运动速度越快,风筝线的杀伤力也越大。在特定条件下,一根风筝线的杀伤力不亚于一把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