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

01.12.2014  11:47

  近日,市司法局制订了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方案,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     
  一是确立了评估原则和评估内容。明确要求市局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开、科学的原则,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实施总体效果七个方面进行评估。
  二是成立了评估组织机构。市局成立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法制处、基层处等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明确了评估工作进度和要求。市局将评估工作划分为准备、实施和评估结论的形成三个阶段,每阶段工作具体化、项目化,在广泛开展评估调研的基础上,对评估对象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对策,形成评估工作报告。(连云港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