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已有100多名中管干部被调查 覆盖31省份

02.08.2016  21:05

  “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强力反腐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取胜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不仅要打“老虎”,还要打“苍蝇

  “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深刻地阐述了腐败的危害性。

  “打虎”,是十八大以来最吸引公众关注的话题之一。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郭伯雄等原高级领导干部先后因贪腐落马,充分证明了中央反腐无禁区,没有“铁帽子王”,反腐败绝不封顶设限。

  7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打开该网站的“纪律审查”栏目可以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中管干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以及省管干部被执纪审查或受党纪处分的消息发布。

  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有100多名中管干部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5年11月,随着上海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艾宝俊,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接受组织调查,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覆盖了31个省(区、市)。同时,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厅局级干部人数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如广东省平均每两天就有一名厅局级干部被查处,四川省查处的厅局级干部则超过了100人,河南省被查处的在任市委书记已达6人。

  不仅是“打虎”,“拍蝇”的步伐也明显加快。2015年7月9日起,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坚持每个月集中通报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平均每个月超过100起。在通报的案件中,“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侵吞专项资金和救济资金”“骗取国家惠农补贴”“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虚报征地补偿款”等字眼频频出现。通过定期通报,旨在形成持续震慑和警示作用。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对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典型问题快查严处,力求让广大群众从反腐败中增强“获得感”。

   不仅要抓个案,还要盯紧党组织

  “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要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不仅要抓个案,还要盯紧党组织。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调党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起责任,管好所在党组织内的所有成员。日前公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要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对党组织问责的三种形式,包括检查、通报和改组。这就用制度的形式强化了对组织责任的约束力,防止了“好好先生”“为官不为”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组织问责的实践已经开展。在山西塌方式腐败发生后,中央对山西省委作出了“改组性质的调整”,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中,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的童名谦、时任南充市委书记的刘宏建均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了党纪处分。2015年9月,中央纪委对河南新乡市委和市纪委原主要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通报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014年,全国共有40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6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追责;2015年,纪检机关共问责85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1.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组织和“一把手”的追责力度持续增加,这既为党组织戴上了“金箍”,也避免了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时成为脱缰野马、失去组织的监督。

  不仅要严惩腐败分子,还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

  “感谢组织在我最危险的时刻将我拉了回来,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四川成都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对市国土资源局9名同志进行了约谈,涉及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业务、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接受约谈的同志主动说清自己的问题后,如释重负。

  中央纪委有关同志介绍,过去,纪检机关往往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要转变这种局面,就需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善于抓早抓小,及时治“病树”、拔“烂树”,保护好整片“森林”的健康。

  2015年,上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初核问题线索4318件,新立案件1831件,处分1561人,分别同比上升22.6%、52.2%和50.2%;开展谈话函询1106人次,其中市纪委机关119人次。全市党员干部受处分人数中轻处分占比58%,首超重处分人数;

  2016年上半年,四川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的8851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4389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1096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81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61%、30.2%、7.6%、1.2%,处置结构更趋合理;

  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党员干部中,给予撤职以下(不含撤职)轻处分的占80.1%,给予撤职及以上重处分但未移送司法机关的占17.1%,给予撤职及以上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占2.8%。省纪委谈话函询比例由2014年底的1.6%上升至43.9%。

  ……

  不少纪检干部表示,运用“四种形态”之后,自己的工作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许多原先认为是“小事”的问题线索都要挨个起底,更加考验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执政党,我们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才能不断取得反腐败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