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山县团委书记被指强奸女官员 警方介入

06.02.2015  16:27

  事发现场

  事发现场 

  南都讯  记者张东锋  2月5日晚,一则举报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的帖子在百度贴吧等处引发关注。发帖人陈某称,汪灿趁该县团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后者发生性关系,并呼吁当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发帖人自称李某的丈夫。衡山县委宣传部负责人今日回应南都记者,已安排该县纪委及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发帖举报者署名"陈某某"(编者注:举报者的身份说明)称自己"现年32岁,系衡山县公安局民警,现实名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某强奸女下属李某"。 

  陈某称,2月4日,李某与汪灿应曾在沙泉乡工作的王某之邀,与曾经在沙泉乡工作过的同事们吃饭。当晚,在自己家楼下,发现汪灿在自己的车上,趁李某“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帖子中还公开了一部小车及一名男子的照片。照片中,该男子被人揪住上衣,嘴角带血。 

  南都记者注意到,该帖发布后,“衡山发布”曾在贴吧、微博等处跟帖回应,“此事发生后,衡山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县纪委、公安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公布”。今日上午,衡山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证实跟帖为宣传部门所发,但事情尚在调查核实之中。 

  衡山县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证实,事发后当地警方已介入。 

  资料显示,汪灿1968年出生,但非该县副县长。当地有政府工作人员证实,汪灿是副县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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