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16.11.2014  08:08
  在近年来不断突出街道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地位,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实施街道社区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南京市近日又出台《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继续深化街道社区改革。昨天,南京市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职责理清,城区街道以公共、社会服务为主

  

  一清

  

  【政策】推进街道经济职能转变,城区街道由直接承担招商引资、财税增长等经济发展任务,转向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营造环境,经济服务职能重点向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领域集中。

  

  【解读】城区街道“去经济化”,取消经济考核,工作重心落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上;职能部门下沉到街道的资源、人员、经费等,由街道统一调配。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清单》。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属于部门职责下放到街道办理的服务事项,须将权限、经费等一并下放到街道。  

  

  《实施方案》提出,明年1月1日起,取消对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四城区各街道和其他区建成区所在街道相关经济指标考核,将剥离的经济工作职能转移到区级经济发展职能部门和产业功能板块,构建以功能园区为经济发展主体的发展模式。对市域范围其他街道也要逐步弱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考评权重。  

  

  服务前移,整合街道职能,“中心”集中办理  

  

  一移  

  

  【政策】整合优化街道内设机构,归并相近职能,综合设置党群工作、经济服务、城市管理、社会管理(政法综治)等服务管理机构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扁平化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为居民和驻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

  

  【解读】取消街道科室化,前移“中心”集中办理,“中心”作为街道承接事务、开展服务、受理诉求的统一平台,实行“一门式管理”与“扁平化服务”。今后街道要实现“两个转型”:集中式办公、开放式服务,街道由“行政机关”向“民生窗口”转型;干部由“后台管理”向“一线社工”转型。  

  

  《实施方案》明确,清理并大幅压缩在街道设立的各类非正式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街道设立的其他组织、专项工作机构统一纳入服务管理机构和便民服务中心运行。  

  

  街道回收由社区承担的27项行政服务事项  

  

  一收  

  

  【政策】梳理收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覆盖范围内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社区服务站工作转向政策咨询、服务向导、了解民情、反映诉求和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服务、居民自我服务,面向特殊人群开展上门和代办服务。  

  

  【解读】街道“中心”(分中心、中心社区)回收社区政务,重构“中心—社区”关系,回收由社区承担的27项行政服务事项。各区可结合实际建立服务项目清单,明晰办理条件、程序、时限及服务责任,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办结”。辖区较大的街道建立中心社区、分中心,实现服务有效覆盖。而社区“去行政化”,主要聚焦自治和服务,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实行契约化管理。  

  

  《实施方案》还明确,涉及企业单位的服务管理事项和权限收归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民政、计生、司法等涉及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管理事项和权限下放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街道、社区资源下放,每个社区设20万元为民服务资金  

  

  一放  

  

  【政策】市、区两级将行政服务管理事项向街道服务中心集中,做到服务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核准)授权到位、信息资源整合到位、资金保障落实到位。  

  

  【解读】明年起,市、区两级1:1配套在每个社区(村)设立20万元为民服务资金,由社区专项用于公益服务、购买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和居民自治服务。这笔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可用于解决群众身边的难事、急事。社区公益慈善、服务类社会组织,在开展为老、为小服务时,也可申请为民服务资金。特别强调的,低保困难户救助、大病救助等,都有专项资金,不能使用这笔为民服务资金。  

  

  《实施方案》要求,要调整优化社区公共场地配置,社区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面积不超过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的20%,腾出的空间用于为民服务和居民活动。减轻社区负担,清理规范对社区的考核、创建、评比项目,取消分解到城市社区的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社区公共服务、专业服务外包社会组织  

  

  一包  

  

  【政策】探索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服务外包。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直接依法登记。重点培育为老、为小和调解类社会组织。  

  

  【解读】社区承担的前置性审查、调查等政务服务外包社会组织。像鼓楼区引入社会组织,在社区建立睦邻中心,既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又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秦淮区蓝旗社区将社区一站式公共服务全部外包,政府由“养人”转向“买项目”,政府瘦身,社区添力。  

  

  《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在每个行政区各街道选择1—2个社区试行服务外包,在其他行政区部分街道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  

  

  街道社区全科服务、全天服务、全年无休  

  

  一全  

  

  【政策】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力量,建立“全科社工”队伍,推行“全科政务服务”制,努力实现“一窗多能、全科服务”。  

  

  【解读】细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清单,明晰各类服务的办理条件、工作程序、办结时限和服务责任。工作日中午及节假日,街道、社区分别采取错时、轮流上班制,居民办事随到随办,实现全天服务、全年无休。 

  

  《实施方案》强调,今后配置到社区的专职社工实行“五统一”:统一由各区招录调配、统一网格服务管理职责、统一日常管理制度、统一工资标准、统一由街道负责评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