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组织开展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优秀行政执法人员评选活动
18.12.2015 10:49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及《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中共苏州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意见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日前,苏州市政府法制办下发通知,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中开展优秀行政执法人员评选活动。
《通知》明确,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其下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连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可参加评选,且参加评选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法律素养高、业务水平强、工作责任心强;近3年来,主办的行政执法案件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5件(且行政处罚类案件不少于10件),所办案件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没有被法院或上级监督机关确认违法、撤销等情形;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符合省市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卷内材料规范完备,案卷被评为市优秀案卷或被推荐为省、市参评案卷;在破解行政执法难题方面有突出成绩,在依法行政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其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推广性、示范性;近3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民意测评满意率高。
此次评选活动按照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考察评议、公示、审定的程序进行。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18.12.201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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