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新常态 拼博勇担当

31.07.2015  13:30

  ——淮安经济开发区法院奋斗轨迹追寻

  □本报特约记者余增明本报通讯员戴雪兰陈冠余

  “开发区法院成立以来,创新进取,奋发有为,体现了‘主动融入适应快,服务大局有作为,迎难而上敢担当,精于谋划思路清’的工作特点,值得肯定。”这是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周毅于日前写给开发区法院的贺词。

  法院成立两周年,何以引起当地党委主要领导的如此重视?“这都是全院干警努力拼搏,奋发有为的结果!”淮安市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兵如是说。

  依法作为:

  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2013年8月2日,开发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时间不长,就有一件状告开发区管委会的行政案件告到了法院。

  原告金某于2013年5月23日,向开发区房屋征收办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及查处申请书”,要求依法书面公开南昌路项目建设中,政府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等相关法律手续的有关信息,提出如果是建设单位未经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就实施了房屋征收,非法拆除了居民的房屋,则要求依法查处。该申请书由房屋征收办收下并出具了收条。2013年9月3日,金某因未收到有关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手续资料,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法院成立才一个月,就要把管委会拉上被告席,这样的案子立还是不立?立案庭的法官拿不定主意,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法律科班出身的院长薛兵,此前不仅有过在中院办公室主任的经历,还担任过业务庭长和中院副院长,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和政治敏锐性,当即召集院领导、立案庭和负责行政案件审理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讨论,讨论的主题不是这个案子该不该立,而是法院究竟该如何为大局服务?最终,大家统一了思想:服务大局的前提必须是依法;引导政府依法行政,不仅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也是法院的职责所在,更是法院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薛兵强调,这件案子不仅要依法受理,而且要通过多种渠道对该案审理情况进行宣传,以此促进开发区管委会政府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法院审理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本案中,房屋征收办在接到金某申请后,管委会没有依上述法律规定,向申请人给予适当的答复,构成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行政不作为,该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管委会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向原告履行公开或告知义务。最后,法院判决管委会十五天内对金某申请事项作出答复处理。本案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管委会对金某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给予了答复。

  案件审结之后,开发区法院及时以《法院工作月报》形式,将该案审理的基本情况及启示编成案例,向管委会及辖区乡镇办事处进行了发放。法院成立不久,就依法判了管委会败诉,不仅没有给法院带来负面影响,反而赢来了一致好评。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在多次大会上肯定法院做法,要求全区政府部门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从那时起,每两月一期的《法院工作月报》不仅成为开发区法院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和宣传法官的重要载体,也是各级党政领导决策的一个重要参考。“让法院把把关”,更是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常挂在嘴边的口头语。

  2014年,该院审理了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发现被告某办事处在房屋安置过程中疏忽大意,变更楼号未及时通知安置户,交付的房屋相关材料亦没有变更,导致一部分安置户水、电、燃气等使用混乱,影响了正常生活,一些安置户聚集到办事处反映问题要求解决,更有一户将该办事处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官的调解,案子得到了妥善解决,但细心的法官发现,其中的问题虽小,却不容小视,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新的群体矛盾,马上发出一份司法建议,建议该办事处及时妥善处理好相关安置户分户验收合格证及水、电、燃气表等户名变更事宜,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此建议引起了管委会分管领导的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用一周时间办完了所有变更事项,老百姓拍手称快。

  担当敢为:促进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今年初,淮安开发区出台了《关于落实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其中有两句话很引人注意,一句是“从2015年起,实现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率100%”,另一句是“本通知中行政机关包括管委会”。副院长刘洋不无自豪地说:“这份《通知》也是在法院的建议推动下‘出炉’的。

  1月6日,淮安开发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在开发区法院召开,会上解读了这份文件,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要求各机关、单位、乡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被列入开发区法院2015年重要工作日程。

  5月份,随着淮安市政府以及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搬迁至生态新城,淮安开发区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开始上升,难度逐渐加大。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7件,同比上升137.5%,其中市政府搬迁过来的两个月收案27件,涉及市级机关13件。

  5月21日,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被告为淮安市司法局。司法局局长金珂亲自出庭应诉。开发区管委会得知这一信息,组织了30多家机关、乡办领导观摩庭审。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原告面对凌乱的证据材料却不知所措,情绪激动,且又难以表达。为了提高庭审效率,法官在征得被告和第三人的同意后,接过了原告凌乱的诉讼材料,帮助原告一一分类、整理,耐心引导原告正确表述,反复确认其观点,庭审整整进行了一个下午。

  庭审结束后,金珂感叹:“法官真是不好当!”旁听的行政执法人员也深有感触:原以为法官就是敲敲法槌,没想到比我们执法还累,不管是当法官还是我们执法,当真是要有耐心,要依法办事。

  这些年,随着开发区大建设、大发展,农民工欠薪问题多发易发。开发区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诉讼审结纠纷3930件,涉案金额5300万元;诉前化解纠纷874件,涉案金额1180万元,在法院建议下,开发区构建了农民工维权联动调处机制,实现了不让一名农民工因拿不到工资而不能回家团圆的目标。

  为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纠纷,该院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每年对全区在建项目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对恶意欠薪的建筑、劳务企业及包工头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将黑名单制度落到实处。面对建议,住建部门变被动为主动,重大节假日提前启动摸底排查,及时消除纠纷隐患,切实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4月份,此建议在省高级法院参评的132件司法建议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爱民善为:引领广大群众学法守法

  今年6月的一天,开发区法院的王毕法官再次来到社区开庭审理案件,不大的会议室早已挤满了旁听的群众。

  王法官经常来这里开庭,老百姓们跟他也很熟,看到他来都热情地跟他打着招呼。半个多小时的庭审很快结束,坐在最前面的群众笑呵呵地说:“王法官,今儿个再跟我们聊聊啊,就爱听你讲案子。

  “谁执法谁普法。”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要求。近年来,开发区法院结合案件审理执行,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赢得了辖区群众的普遍认同。

  他们在全区9个乡办和富士康集团都设立了巡回审判点,为全区15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结合办案选择重大、典型案例组织庭审观摩、就案讲法,今年以来已经送法进企业、走社区、入校园、上街头、到田埂82场次,就案讲法15场,普法群众5200多人次。

  又一个星期五,人才市场里人头攒动,招聘企业一边布置摊位,一边与来找工作的人们相互交流着,法院普法队伍的加入吸引了很多的目光。咨询的人群中不乏招聘企业,一时间,关于工作、家庭婚姻、企业经营、用工管理等等的问题,让干警们有些应接不暇。这样的场景在开发区法律咨询活动中时常出现,因为司法机关建制时间不长,而企业用工特别广泛,许多老百姓看到法律咨询都会围上来问问,学法懂法的愿望特别强烈。

  任重道远:有为才能赢得认同和支持

  淮安开发区法院成立两年,说起两年来的感受,薛兵对“有为才能有位”有着切身理解。

  开发区法院的审判办公场所,是原来清河区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旧址。一个法庭的场所,挤进一个法院的“人马”,可想而知该有多拥挤。但法院一班人没有急着向管委会领导“诉苦”,而是用工作成绩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主动支持。一段时间之后,党工委书记周毅主动提出到法院看看。到了法院,周书记在视察了诉讼服务中心、法庭和法官办公场所后,大为震惊:一是为法院的基础设施和办公办案环境如此困难而震惊;再一个为法院同志虽然环境拥挤,却创造了不简单的审判执行业绩而震惊。当即将例行视察活动,临时改成解决法院办公场所的现场办公会。经过安排,管委会将位于法院北边,原来交由学校使用的两层楼房交付法院使用。在艰难环境下工作了一年之后,开发区法院终于实现了审判与办公区相分离,而且也有了干警食堂。

  去年,市中院把开发区法院确定为全市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司法改革需要解决的不仅有经费,还有办案人员问题。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对法院改革高度重视,并给予全力支持。

  为了解决案多人少问题,法院提出:到省人才市场招聘法官助理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党工委书记的态度是:法院需要多少就招录多少;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招什么样的人才;招来的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且享受开发区福利待遇。7月8日,薛兵院长带上政治处主任和区人社局负责人,来到省人才市场现场“抢人”,当场签约10名法官助理,其中法律研究生6人,通过司法考试9人,不乏西南政法、华东政法的应届毕业生。

  今年4月份,省委政法委又把淮安开发区法院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改革工作更进一步。党组一班人昂首阔步,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公开选任出12名主审法官,组建了12个主审法官团队,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组建了6个专业审判团队,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专业分工,审判效率大大提高;出台19项配套措施,包括错误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流程节点管理规定、主审法官团队业绩考核办法、案件把关、文书签发管理规定等,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最关键的,薛兵院长还“”来了法官职业保障的政策,那就是主审法官每月绩效工资上浮一级考核。

  “改革才有活力,它给我们带来了真正的司法权,简易程序的案件现在我自己就可以定案,既感到自己作主的痛快,也感到了肩上担子的重量。”一位年轻的主审法官在省高级法院调研时说出了自己的体会。

  5月12日,省高级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魏明调研时这样评价:“开发区法院试点工作谋划细、推动快,走在了全省前列。

  6月5日,市法学会会长朱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新阳调研时这样肯定:“开发区法院改革不等不靠,措施具体实在,成效初步显现,为全市的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经验。

  市内的清浦法院、洪泽法院,市外的赣榆法院,省外的龙游法院……先后来到这里考察学习;全省法院法官职务模拟套改会议在这里召开。改革为这个年轻的法院带来了机遇,带来了干劲,也带来了责任。

  “我们对改革试点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稳妥、蹄疾步稳,确保成功!”院长薛兵向记者表示。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