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加强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监管
08.12.2014 20:5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2014年12月1日起,根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9号令),省局开始承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的审批,继续承办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出口准许证的审批,但申报要求有所变化。为此,省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监管的通知》,部署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的管理,督促相关进出口单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强化进出口的事前、事中管理和事后监管。二是进出口单位应按照省局制定的相关指南文件申报进出口准许证。三是省、市局以及口岸药品监管局要加强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信息的通报,定期查验进出口单据、核实进出口情况,确保进出口行为的规范、合法。
(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8.12.2014 20:53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