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孩子写信诉思念
广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今天二审宣判。上午9点半,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养母李征琴认为,伤情鉴定的过程不合法,她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终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班上学生小宝(化名)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4月5日凌晨,养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9月30日,南京浦口区法院对“虐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李征琴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在上诉状中,她承认打孩子不对,但认为是教育方法不当失手打伤了孩子,已取得了孩子和亲生父母的谅解。
在当天庭审中,李征琴陈述,一审判决认定孩子身上被打了155余处伤是虚假的,且判决书有多处证据都不合法,违反了法律程序。“我觉得立案没有法律依据,伤情鉴定的过程不合法,挫伤的定义无依据。”她说。
小宝的代理律师许家斌早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目前孩子因为此案无心上学,已辍学。此案的最终结果能否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将成为本案的关键。庭审现场,辩护人也出示并代为宣读了被害人小宝写给李征琴的书信。小宝在信中问道:“妈妈,你到底在哪里?我怎么能找到你?你不在我身边,我整天想你,我也没心思上学。”
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量刑适当、证据充分,应当维持原判。检察员对李征琴说,从来没有人否认她对孩子的好,三年来她对孩子的付出、对孩子的好不会因为这一次的行为而湮灭,这一事实不会改变。希望李征琴能通过这件事检讨自己行为,正视自己,“这是一位母亲应有的责任与担当”。李征琴在最后陈述中表示,一审对她判了实刑,表面看起来是维护了孩子的权利,但孩子跟她分开了,恰恰才是孩子最不安全的状态。
另据了解,4月份事情发生后,小宝所在的浦口区相关部门已采取综合措施,为小宝提供帮助。除了为他提供心理辅导外,学校还成立了关爱小组,关注和关心他在校的学习活动,并且以不影响其正常学习、活动为前提,保护其隐私。同时,学校关爱小组定期跟孩子亲生父母联系,了解他学习上的困难,形成家校联系机制。泰山街道也为小宝及亲生父母在学校附近租赁临时公寓(从4月份开始,为期一年),提供给他们免费使用,并给予异地临时过渡性生活补助。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