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楼市调控加码: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5成

07.10.2016  11:05

  最近,国内多个城市接连出台楼市新政。昨夜,苏州市政府也发文,进一步“收紧楼市”。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要求,即日起,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时还进一步收紧了住房信贷和公积金贷款等。

   关键词

   限购

   户籍居民有三套房者,不得再买房

  8月12日,苏州市实施新一轮的限购限贷政策,即俗称的“苏十五条”。此次调控意见,是在“苏十五条”政策基础上,制定的楼市进一步调控措施。

  意见明确:非(苏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