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局配合开展环保整治规范工作

22.09.2017  18:55


  苏州昆山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在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监管和日常执法中积极作为,着力配合开展环保整治规范工作。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涉及环境保护、群众健康领域的市场主体登记从严审查,对落后产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不予登记,对政府明确列入不达标、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特别是对新增化工企业项目,主动与昆山市“263”办公室联系,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确保每家新增化工企业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要求。认真执行省《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按照“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的规定,严控餐饮经营市场准入。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涉及环保问题的企业信用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限制企业及相关法人、股东开展相关商业和行政许可、变更等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因环保问题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98户、纳入警示管理67户,有49户企业在完成整改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日常监管中,昆山局对发现的涉及环保问题的无照经营行为,在及时抄告主管部门的同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取缔涉及环保问题无照经营498户,其中取缔关停341户、责令整改122户、立案查处15件,罚没24.15万元、移交其它部门处理20件。
  三是配合开展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参加了涉及油烟噪声扰民、废品回收、食品卫生、化工污染、水环境河道等各类专项整治24项,共参加整治122次、出动人员1313人次,整治违法经营349户、责令整改172件、立案查处17件、结案9件。同时,加大交办转办件查处,要求所属基层分局积极配合查处涉及环保整治问题的违法经营行为,组织精干力量在规定的时限进行整治,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