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通报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23.10.2014  06:26

  9月25日上午,省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电动自行车及其主要配件蓄电池、充电器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实施,共在我省生产企业抽查电动自行车215批次,合格204批次,合格率为94.9%;抽查蓄电池41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充电器23批次,合格20批次,合格率为87%。三种产品的合格率分别比2013年提高0.4、5.4、37个百分点。 

  

  针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的部分质量安全指标,依据国内有关行业标准和欧盟标准,开展了风险监测。共监测电动自行车40批次(我省企业生产产品29批次、市场销售产品4批次、网购产品7批次),不符合率为97.5%;监测蓄电池40批次(我省企业生产产品30批次、市场销售产品6批次、网购产品4批次),不符合率为32.5%;监测充电器40批次(我省企业生产产品33批次、市场销售产品3批次、网购产品4批次),不符合率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