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盱眙县泥沛XY4自流井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12.05.2015  13:35

汇贤达矿评报字【2015】第09号

      评估对象:江苏省盱眙县泥沛XY4自流井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北京汇贤达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江苏省盱眙县泥沛XY4自流井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江苏省盱眙县泥沛XY4自流井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项目评估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提供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江苏省盱眙县泥沛XY4自流井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本次评估的矿权面积0.1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2.28万立方米/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10年,产品方案为桶装矿泉水(18.9L/桶),产成品率80%,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80.89元/立方米,年销售收入329.94万元,采矿权权益系数4.80%;折现率为8%。
      评估结果:本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当地市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江苏省盱眙县泥沛XY4自流井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06.39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佰零陆万叁仟玖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如需查阅全文,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6599706。”

附: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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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矿业权已完成合规性审查,现予公示。   1、发表公众意见时段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   2、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公众意见反馈: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邮编21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