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司机双手“脱把”开大客 撞死72岁老汉

24.10.2014  16:03

  常州司机高某驾驶大客车在句容一个十字路口,将南京江宁老汉杨某撞出15米远致其身亡。而导致这起悲剧的重要原因是,高某开车看手机,未注意路口警告标识。23日上午,句容交警部门通报了这一案件,司机高某除了面对巨额赔偿,警方还对其刑事立案。

  大客车撞飞老汉致其当场身亡

  时间回溯到9月5日上午8时20分前后。句容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史明春告诉记者,当时高某驾驶隶属江苏某公路运输集团的苏D牌照大客车,在将常州汽车站的客人送到溧水汽车站下完客后,又前往南京江宁区汽车站。当其行驶到X204线(宁溧线)1公里处附近与一乡村道路的十字交叉路口时,与沿乡村道路由东往西通过路口的72岁杨老汉所驾自行车发生碰撞,将自行车和老汉撞出有15米远,导致老汉当场身亡。

  司机双手玩手机脱离方向盘

  民警沙国庆说,大客车被控制后,他们首先取下车内的视频监控仪。调阅视频,民警震惊地发现,从当天早晨8时15分开始,驾驶空车的高某就从上衣口袋中拿出手机开始玩弄,“他是双手拿着手机,手完全脱离方向盘,眼睛盯在手机上,视线也就离开了车辆前方!”当高某发现骑自行车的杨老汉时,杨老汉已经到了大客车前约10米远处,大客车时速70公里,一秒钟就驶出近20米,这时高某所有的反应都已是徒劳。

  在警方的事故笔录中,高某承认其没有发现事故路段的“十字交叉路口警告标志”和“减速震荡标线”。至于为什么没有发现,他说,“就是在看手机”。高某同时还交代,一路上使用了好几次手机。事发时,“是在我看完一个未接电话,刚放下手机,看到老汉已避让不及。

  司机负主责驾照可能要吊销

  警方认为,高某驾驶机动车行至设有警告标志和减速震荡标线的事发路口时未能降低行驶速度,且实施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手持手机),遇情况未能靠道路右侧确保安全通行,是引发此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近日,警方作出责任认定:高某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杨老汉承担次要责任。

  从笔录中记者了解到,1977年出生的高某已有两个小孩,妻子在家带孩子。高某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开车,驾驶大客车是全家人的“饭碗”。但警方表示,因承担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除了赔款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将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二年后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要再次获得大客车驾驶资质那更是遥远的事情。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