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风采】“能干事、干成事”的司法所长史永庆

08.07.2016  17:01

 

我将以平凡的一生,用司法行政这把琴,奏出社会和谐最强音”这是老党员史永庆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余年来始终坚持的信念。

史永庆, 男,46岁,党员,1996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宝应县司法局鲁垛镇司法所所长,虽在基层,但凭借对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的一腔热忱将基层司法所各项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他成为乡镇党委政府离不开的好参谋、群众常念想的贴心人、下属们敬重的好领导,被大家誉为“要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司法所长。因表现突出,他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省防激化工作先进个人”等,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史永庆作为司法行政员始终坚持的一套干事经。

心系群众调解经。 自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始终坚持缓事当作急事办,小事当作大事办,紧急之事马上办。为此,他先后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780余起,防止矛盾激化170多起,制止群体性上访、械斗302多起,成功率99%以上,当事人履行率100%,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他所在的鲁垛镇也因此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四无”乡镇。在当地,老百姓哪家有矛盾了,喊着、推着的,总是不自觉就来到了史永庆这里,在他们看来“史所长办事,咱放心”。

主动出击服务经。 他积极动员多方力量筹集资金和人力,将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全县一流服务窗口,以点带面,推动全镇13个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建成,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效能,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他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强势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敢于碰真较劲”,通过督促业主自觉履行、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帮助“扬州启航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宝应县嘉盛工艺礼品厂”、“扬州科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扬州骏达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农民工追讨工资合计236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敢于“出手”管理经。 心理疏导、困难帮扶、安排就业等,每一样史永庆都做的风风火火,仅2015年度,帮扶刑满释放人员困难人员4人,通过各方途径解决临时生活救济30000余元,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就地就业6人。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理念基础上,要求全所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人员做到“三不”: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四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对社区矫正人员月集中教育活动要做到“三有”:有教育计划、有教育内容、有佐证材料;“四到位”:通知到位、面签到位、点评到位和奖惩到位等等。他先后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对象约200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普法宣传多面经。 他不仅是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也是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镇里、村里、企业里、学校里,哪里有普法哪里就会有他的身影。为有效发挥“五老志愿者”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他在全县创新成立了14个“三和普法调解工作室”,带领着他的一帮“老参谋”走街串巷,普法宣传、矛盾调解。“夕阳美,美就美在它的余晖”,史永庆带领的“三和调解室”凭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满腔热忱,在司法行政领域里开辟了一片属于他们自己的天空。

勤俭奉公干净经。 作为所长要以身作则,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史永庆始终坚持开展司法所各项业务,行使司法所各项职能,不收受服务或管理对象一分钱,对服务或管理对象邀约的饭局都要一一谢绝。受他的影响,全镇司法所成员始终以“”字当头,镇离县社区矫正中心足足有20余公里,占地面积61.48平方公里,进城宣告、走访调查、进村调解、回访查看,工作人员与社矫对象及当事人之间始终坚持“不抽一根烟、不收一分车费、不吃一顿饭、不喝一杯酒”,他们走到哪里,司法行政队伍廉洁、刚正的形象就会传播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