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凝聚力量推动供给侧改革
本网讯 日前,省总工会出台《关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的意见》,提出回应职工诉求、稳定劳动关系、做好就业安置、加大帮扶力度等7条意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邢春宁要求各级工会结合工作职能,针对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研究具体措施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主线。前不久,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及五个相配套的实施意见,对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举措等提出了具体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推进五项重点任务和“一中心”、“一基地”建设等举措,将成为各地抢抓机遇、创新发展的共同行动。
《意见》要求,深刻认识工会组织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使命和职责,进一步增强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更加主动地把工会工作放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中去思考和定位,研究新情况,适应新形势,探索新举措,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体现新作为。
在积极源头维护,主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顶层设计中,各级工会应加强调查研究,排查本地相关行业深度调整、企业关停并转及其职工转岗安置情况,摸清可能涉及的企业和职工数量。积极主动反映职工的愿望诉求和工会的政策主张,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推动落实职工安置、就业创业扶持、援企稳岗补贴等政策落实,鼓励企业少裁员、不裁员,妥善安置企业职工。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联合会等单位,推进最低工资标准合理调整。
《意见》指出,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工会报刊、网站和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等工会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借助社会主流媒体,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尤其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的宣传,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光明前景和成果的宣传,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激活和传递正能量。
就如何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企业实施层面必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切实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机兼顾与合理统筹职工与企业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和谐发展。各级工会要广泛开展企业协商民主。将职工安置方案纳入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实现同步制定、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涉及职工人数较多的,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开展专题协商;涉及少数职工的,工会组织相关职工代表与企业行政开展专题协商,或者通过召开专题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民主质询会等,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反复的民主协商,实现企业与职工利益统筹兼顾、合理平衡、各得其所。严格履行职代会审议程序。企业工会积极督促企业行政将改革实施方案等提交职代会审议,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方案不得实施。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裁员方案或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应当经职代会无记名票决通过后实施。其他企业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企业行政单方面解除少数职工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企业尚未成立工会的,通知企业所在地工会。同时,企业改革全过程实施厂务公开。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职工利益带来的调整,积极行动,回应职工诉求,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调解,在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职工重大关切、主动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隐患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实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四季行”活动暨劳动用工监督评估改进行动三年计划,推动基层以上工会紧紧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安全保障、社会保险费缴纳、工资报酬支付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用人单位对劳动用工情况开展自我监督、自我评估,实现自我改进、自我完善,主动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顺关系、化解隐患,确保其顺利推进。建立健全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畅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不断完善劳动争议纠纷调裁诉一体化机制,快速回应职工群众诉求,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或重大职工群体性事件,及时委派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参与,切实表达工会主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工会阳光预警信息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将工会阳光预警信息通道向街镇、企业、车间、班组延伸,形成信息传递的快速通道。
《意见》强调,做好就业安置,妥善解决部分职工转岗分流问题。以就业保岗、培训提技、创业带动为手段,多措并举,提高工会就业服务水平。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促进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缓解职工分流压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工会就业品牌行动,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成效。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需求,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技能培训,培养、储备一批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失业人员,通过帮助落实创业政策、给予创业指导和资金扶持等,促进他们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获得公益性岗位或领取失业保险金。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一批“僵尸企业”退出,一部分职工会面临下岗或收入降低情况。这就要求工会加大帮扶力度,保障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意见》提出,要准确掌握这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帮助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确保职工转岗、离岗时社会保险关系不断、费用不欠。对于企业关闭破产消亡的,帮助相关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或落实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建立档案,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帮助他们提高调适能力。 (江苏工人报)